食品產品質檢報告多久換一次?
工廠自己的檢驗報告是代表你抽樣的那個批次的食品質量水平,沒有有效期一說。帶*號的質量指標委托檢驗一年2次,標準中規(guī)定的出廠檢驗項目必須每批檢驗。各類食品的QS審查細則都有相應的規(guī)定。
第三方食品檢驗報告只對來樣這個食品負責,檢報告是沒有有效期的。
但根據(jù)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規(guī)定,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,定期檢查庫存食品,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。預包裝食品是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,它不像散裝食品那樣讓人容易分辨其品種、色澤、形象、氣味等,無法讓人直觀地辨別這種食品,并感受到食品的質量好壞。所以,食品安全法規(guī)定要求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說明該食品有關情況的標簽,以保證食品經營者、消費者的知情權。具體來講,就是食品生產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的規(guī)定,在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如實標明下列事項:
?。?)名稱、規(guī)格、凈含量、生產日期;
?。?)成分或者配料表;
?。?)生產者的名稱、地址、聯(lián)系方式;
?。?)保質期;
?。?)產品標準代號;
?。?)貯存條件;
?。?)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;
?。?)生產許可證編號;
?。?)法律、法規(guī)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(guī)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。
不管是原來的《食品衛(wèi)生法》還是即將實施的《食品安全法》,都有明文規(guī)定:禁止生產經營“超過保質期限的”食品。該法律條文的釋義如下:
第一,禁止生產經營腐敗變質、油脂酸敗、霉變生蟲、污穢不潔、混有異物、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。
第二,禁止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。應該說,法律并沒有對過期原料是否能用于加工食品做出很明確的規(guī)定。對釋義的理解如下:一、超過保質期而且已經變質的、或者超過保質期且企業(yè)沒有經過嚴格的重新檢測評估即投入生產的,那是法律所不允許的。但法律并沒有規(guī)定超過保質期、但經過檢測各項指標仍符合衛(wèi)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允許用于加工食品.二、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是絕對不可以經營的(銷售,包括出廠)。
胡玲 2012年進入億博檢測技術有限公司,擔任高級銷售顧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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